“王老吉”注册商标纠纷刚刚落下帷幕,“汇源”注册商标风波又起,汇源集团旗下北京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被云南香格里拉卡瓦格博饮用水有限公司指控“注册商标授权欺诈”。

事件背景:

2011年7月,汇源集团总经理朱胜彪与拉卡瓦格博饮用水有限公司董事长祝强达成合作意向,汇源集团总经理朱胜彪拍板决定将“汇源”商标授权给卡瓦格博公司使用,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至2014年12月31日;汇源饮用水公司一次性收取加盟费、技术服务费200万元。

拉卡瓦格博董事长于2011年8月15日通过招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向朱胜彪个人账号汇款200万元,同时汇给中间人王树平个人100万元。2011年8月31日,汇源饮用水公司给卡瓦格博公司开具了200万元的收款收据。

2011年12月,汇源饮用水公司、卡瓦格博公司以及天津冠芳可乐公司三方签订《委托代加工合同》,该合同载明汇源饮用水公司作为共同甲方给天津冠芳可乐公司品牌授权生产“汇源六分子水”。至2012年3月,卡瓦格博公司为生产“汇源六分子水”已投入大量专用模具、设备、物料、广告宣传费。此时,汇源方面却称卡瓦格博公司不得进行“汇源”品牌水的生产和销售,导致卡瓦格博公司损失1120多万元。

2012年8月初,汇源集团旗下北京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被云南香格里拉卡瓦格博饮用水有限公司指控“商标授权欺诈”。

据祝强透露,朱胜彪在与他签订合同之前已经开始对其他公司进行类似的“授权行为”,去年共有28家公司与汇源饮用水公司签订了合同,其中包括5家瓶装水公司。

创意管家点评:

1、以企业名义注册商标,商标注册所有权属企业所有,并非法人。本案中的朱胜彪虽为北京汇源果汁饮料集团总公司的法人,但注册商标所有权归北京汇源果汁饮料集团总公司,并非朱胜彪及协议甲方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所有;

2、北京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在明知自己并非商标注册人,无权签订此商标许可授权权利的情况下,仍然与他人签订商标许可授权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卡瓦格博公司在未弄清谁是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情况下,与注册商标非权利人私下签订商标许可授权合同,且未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商标许可授权备案手续,索赔很难得到法律支持,损失只能自己埋单。

创意管家提醒:

1、国内企业在发展自身的同时要普及商标注册基本常识;

2、投资加盟或者代理其他品牌需谨慎,先要了解授权的公司是否拥有所授权商标的专有权,且在签订授权协议时,需在国家商标总局办理商标许可授权备案手续,以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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