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2日,历史一年多的王老吉商标争夺战落下帷幕。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案情回顾:

1995年,加多宝集团母公司香港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签署协议,获得“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使用权截止期限为2010年。

2001年,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以每年支付商标使用费约500万的标准与广药续签合同,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延续到2020年。

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三次向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行贿,共计300万元港币,使得双方再签补充协议。

2005年7月1日,广州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李益民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行贿事件导致广药集团不认可李益民签署的商标租期协议。去年开始双方进入了司法程序。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认定这两份“补充协议”无效,要求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创意管家点评:抱来的孩子还回去了,这个夏天很上火!

加多宝是在商标权属于别人的前提下,通过许可获得商标的使用权,然后单枪匹马开拓市场,无疑是在给自己“埋雷”。现在,雷响了,而且惊天动地!一纸裁决让多年苦心经营“王老吉”的加多宝丢失千亿品牌。

创意管家提醒:

1、企业在埋头苦干的同时,一定别忘了对企业的核心价值——“商标”进行注册。在两年前的国美电器控制权争夺中,商标注册权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结果。
2、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使用许可授权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如果当初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备案,今天也许会是另外一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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