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商标注册需要的资料

1、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 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1份;
2、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称,性质、国籍以及详细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3、电子版商标标样;
4、商品名称和类别;
5、签署的委托书 ,无须办理公证认证。

巴西商标注册流程

1、申请人资格: 商标申请人必须在所申请的产品或服务领域内有效实施商业活动,这些商业活动可以是直接或间接地实施 ( 如持有公司股票等 ) ,然而,在申请商标时,不必提交上述活动的有关文件,提供申请人签署的商标使用声明书即可。任何善意地在商标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至少六个月在巴西于相同或近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将有优先获得商标注册的权利。
2、申请流程(顺利情况):
(1)形式审查: 申请递交后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 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 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3)公告: 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便会在巴西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 2 个月为异议期。
(4)注册核准: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 大概需要16-24个月。
3、巴西商标有效期: 从注册日起算 10 年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 6个月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0年。

巴西商标注册注意事项

1、巴西法律属于大陆法系,其商标法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商标的在先申请人有资格获得商标注册。
2、巴西商标法保护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此外,商标法还对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特有的广告短语进行保护。
3、巴西于2000年1月3 日起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并且不接受—件商标申请包含多个产品或服务类别的做法,而是采用每件申请只包含一类产品或服务,并且单独缴纳官费的做法。
4、巴西是巴黎公约斯德哥尔摩文本签字国,同时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Trips协议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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