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注册一枚商标从申请到拿证,顺利的话也得一年左右,那么,辛辛苦苦注册的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2019年11月1日起将实施已修改的《商标法》中规定加强对恶意注册囤积商标行为的打击。所以在拿到注册证后要尽快使用,只有不断使用和宣传产品或服务才能让商标知名度不断提升,才能让自己的企业名气越来越大!使用商标是要保留使用证据。如:发票、合同(或协议)、广告物品、包装物、产品检验报告、商标印制证明材料(商标标识印制等)。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如果注册人名义、地址与 商标注册证书上的名称地址不符,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否则商标如果被他人提撤三或无效宣告后,商标局会按商标注册证上的地址以向商标注册人邮寄相关材料并提醒其进行答辩,商标注册人会因无法收到而错过答辩,导致商标被撤销或无效。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续展

商标经过长期宣传和使用,具备了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并且含金量也较高。

创意管家知识产权公司建议商标在有效期满十二个月内及时办理商标续展,避免商标期满未续展导致商标注销同时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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