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以下任意一种资格都可以在国内申请注册商标。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集团登记证;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6、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7、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8、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9、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10、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11、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12、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1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14、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15、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不包括“代表处”、“办事处”);
16、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17、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
18、香港公司用“商业登记证”或营业执照;
19、台湾公司用“政府性营利登记证书”;
20、除中国外其他国家的身份证件。

自2007年1月开始,商标局规定自然人不允许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2007年1月以后看到的所有个人名下的商标,均是持个体营业执照申请注册的。

国外的申请人申请国内商标注册可以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外籍身份证明(也就是说外籍的自然人可以申请国内商标注册)同时需提供该证件的中英文翻译。

申请国际商标注册,除以上所有资格均可申请以外,中国的自然人也可以提供身份证申请。

Next Post
WordPress Theme